日前,锦城街道衣锦街经营户汪某在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自行拆除了标有“腾飞网羽之家”字号的店面广告。
几天前,“临安腾飞网羽体育用品商店”经营户者贺某发现,衣锦街有一经营户未经他的同意,在店面上擅自使用“腾飞网羽之家”字号名称,和他经工商部门所核准的字号名称“临安腾飞网羽体育用品商店”相同。市工商分局接到贺某投诉后,立即派出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发现经营户汪某确实未经核准,就擅自使用了和他人相同的字号名称,便向当事人汪某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拆除店面上使用的字号名称。在工商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侵权人汪某对店面上的字号名称自行拆除。
据悉,近年来,市工商分局积极规范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字号的行为。在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验照过程中,该局积极宣传《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免费发放《名称预先核准说明》,使其明确名称字号的使用范围、注意事项和自身权利义务等,对字号名称进行自我检查规范。同时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把个体工商户名称字号使用情况列入日常监管范畴,实行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对未经核准或与核准名称不符,擅自使用名称字号的行为,对当事人做出限期整改的同时,将违法行为录入业户信用档案。
此外,该局还将规范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与户外广告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工作统筹结合,坚持“先登记、再使用”,防止随意使用字号名称,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