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我区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动员培训会,针对全区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解读、数据报送等进行培训和全面动员。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吴才敏,区党工委委员、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俞少平出席会议。
从去年6月份以来,我区开展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今年7月初中央工作组专程来我区检查督导,要求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接下来我区将继续对社团、国企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此次动员培训就是为了让与会单位充分了解政策、深刻把握治理原则,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小金库’治理这项工作,我们应该作为改进工作、规范财经纪律、用好财政资金的重要工作来对待。”吴才敏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各社会团体及其业务主管单位、各国有企业及国资办,要在认真借鉴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吸取工作教训的基础上,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步骤,认真开展治理工作;要深刻领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内涵,在社会团体的自查自纠工作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指导、督促的工作责任,确保下属各社会团体的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要按照“谁控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范围内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自查,也可组织内部力量进行专项审计或检查。在重点检查工作中,属于重点检查范围的相关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不属于重点检查范围的也不可心存侥幸,我区将扩大重点检查范围,加大重点检查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在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实施办法明确的分工职责,建立起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明确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区民政局和国资办要加强对业务主管单位和国有企业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保障奖励措施,搜寻问题线索,提高检查效率。各单位要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增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兼顾,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治理实效,促使社团和国企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各有关单位在专项治理中要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纠兼并举的原则,紧密结合查找薄弱环节,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从管理源头深入剖析原因,进行全面梳理。巩固治理工作成果,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建立和完善社团和国企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会上,财政局负责人就“小金库”治理工作,针对全区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