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运用规范初始提名方式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经过全区领导干部会议推荐,街道、部门党组织推荐,区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区党代表联名推荐,已产生了7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人员。
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8月2日,区委组织部召集71名被推荐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戴文昌对推荐对象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此次区委推出10个副处级领导职位,规范初始提名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是继去年采取“两轮推荐、两轮票决”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完全符合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省、市委有关要求。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更加民主、更加公开、更体现竞争择优。二要充分认识差额选拔干部的必要性。这次规范初始提名选拔干部工作,采取全程差额方式,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方面比较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充分体现好中选优。三要充分认识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是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和省、市、区委历来高度重视,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和要求。这次选拔干部工作,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制定印发的《规范干部初始提名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有关纪律规定》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被推荐者要自觉做到“十个不”,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四是充分认识违纪后果的严重性。对在民主推荐中违反纪律要求的,是被推荐对象的要取消被推荐资格;已经列入考察人选的要停止考察;已经任用的也要采取先免职后处理等组织措施。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说情拉票等违纪行为的,不仅将失去提拔任用机会,还将受到进一步的组织处理。
为切实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71名被推荐干部都签定了《遵纪承诺书》,承诺在本次规范初始提名选拔任用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弄虚作假,不拉关系、不走后门、不托人情、不搞宴请、不送礼品、不写条子、不打电话、不发短信,不影响和干扰干部选拔工作的正常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