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行政执法局西溪中队队员在路面巡查中发现文三路马塍路路口有一男一女两人在遛狗,狗身上未挂狗牌。经询问,女孩是狗狗的主人,还未办理过《养犬许可证》,于是,执法人员依法对狗实施了暂扣并开具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
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的规定,将对犬主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小姑娘一听要罚那么多钱,急得哭起来,她告诉队员自己是在校学生,要短时间内凑足3000元非常困难,这只狗她养了很久,感情非常深,狗要是不见主人晚上会吵闹不肯吃饭,甚至会饿死。考虑到这个特殊情况,执法人员决定把狗存放在中队的储藏室里,并拿出一些饭菜,让当事人喂完狗才离开。
次日,当事人七拼八凑筹得了2300元钱,剩下的700元却始终没有着落。她希望能减少罚款数额,但是3000元已经是无证养犬的最低限额了,筹不到钱,狗就要被送走。当事人心里万般不舍,她提出向执法人员借钱。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她终于凑足了3000元罚款。当事人感激地写下欠条,并且承诺会尽快还钱。
牵着心爱的狗狗离开中队时,小姑娘激动地说:“我一定马上去补办犬证。本来担心你们扣了狗,狗会受虐待,但是你们的人性化执法让我很感动,还帮助我解决困难让我能拿回这条狗,太感谢你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