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纪委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有43名党员、干部因酒后驾车被查处,其中有3人醉酒驾车被拘留15天,40人酒后驾车被罚款500元、扣证3个月。
今年以来,市纪委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了对党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进行抄告的机制。 据统计,今年1至3月,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党员、干部醉酒驾车3人,酒后驾车40人,其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根据杭州市纪委《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等交通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意见》的规定,其中3人因涉及醉酒驾车已被党纪立案,按规定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其余40人酒后驾车的已移交各责任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在对今年一季度党员、干部因酒后驾车被查处情况集中梳理后,将予以通报,以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道路交通违纪违法行为。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市纪委今后还将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的查处力度,希望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教育,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增强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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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禁驾党员干部要带头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酒后禁驾”是有效预防和杜绝酒后驾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一项保护措施。市纪委首次在媒体公布今年第一季度党员、干部酒后驾车的情况,体现了党员、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初衷,体现了纪检部门加大查处党员、干部道路交通违纪违法行为的决心。
据市交警大队统计,今年1至3月份共查处酒后驾车323人,党员、干部酒后驾车43人,占总数的13.3%。这次通报,目的是希望各单位能引以为戒,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
附:
2010年1至3月党员干部酒后驾车查处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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