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别让过期化妆品伤“脸面”
日前,分水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分水镇某化妆品店在销售过期化妆品。接到举报后,该所执法人员前往该化妆品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经过对该店内多种化妆品的检查后发现,有部分化妆品存在过期、失效等情况,还有部分进口化妆品没有中文标识。执法人员随即对该批化妆品依法予以扣押,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项调查显示,不少女性在化妆品过期后仍继续使用,她们不知道化妆品像食品一样有保质期,过期后会滋生大量有害细菌。一般眉笔保质期为1年半,唇膏和唇彩保质期1年至2年,香水保质期3年,如果继续使用过期产品会给健康埋下隐患。特别是过期眼部化妆品尤其有害,因为眼部更容易发生感染,且发红、发痒、肿胀等症状会持续较长时间。过期唇膏则会导致嘴唇发干、敏感、起水泡。睫毛膏开启后,通常应在4至6个月用完,高光粉应在6个月内用完,眼影和腮红应在1年半到2年内用完。化妆海绵或化妆刷是细菌的“天堂”,长期不清洗、更换化妆用具,可能导致疱疹、癣、脓疱病等。与人共用化妆品,也会增加感染风险。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化妆品时应注意是否已超过安全使用期或有无相关安全使用提示等情况。为保障自身健康,坚决丢弃过期化妆品。同时,对化妆海绵或化妆刷,应该至少一周清洗一次并在几个月后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