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旅游商贸局的消息,经过杭州市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我市设立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受理点,以方便市民办理相关申请补贴手续,其中办公地点设在市旅游商贸局商贸科。据悉,这是杭州市除市区以外的唯一一个县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受理点。
根据国家颁布的政策,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市民只要将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建德市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并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就可以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车主可按照以下程序申请补贴:首先将符合条件的报废汽车交售给建德市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由该公司按规定办理汽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辆注销证明》交付给车主;接着车主在购买新车后,取得购车发票等票据、证明(注意: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的名称必须相一致);车主到市旅游商贸局商贸科领取并填写《建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然后等待相关审批回复即可。
为了方便车主办理申请手续,我市还允许车主委托新车经销企业代办补贴申请手续。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购买新车的车主在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时,不需要再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另外,代办以旧换新申请补贴的汽车经销企业,必须在每月的1日、10日、20日将受委托办理的申请材料集中上报到建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受理点,由市旅游商贸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进行初审后,提交到杭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补贴。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建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受理点将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市旅游商贸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按照目前政策规定,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办理补贴申请时间截至今年6月30日,即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报废车辆的交售时间和换购新车的时间均应在上述期间内。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车主或代办的汽车经销企业均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到建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受理点办理。
车主们还要注意一点,从今年1月1日起,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车主可以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具体政策和申领条件,市民可到市旅游商贸局商贸科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