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开始,《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出台,我县主城区也要按照条例实行。上周,有几位市民向县长公开电话反映,乘坐出租车时,出租车司机还是在吸烟。市民认为,如果控烟条例规定出租车内不得吸烟,希望司机能自觉遵守,有关部门也应及时对司机进行教育,为乘客提供一个洁净的乘客环境。
同时,还有市民反映,有时候乘坐出租车会遇到拼载的情况,前一位乘客在车上吸烟,司机也不制止。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在做好司机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也要让司机做好乘客的工作。
控烟条例明确规定,出租车和公交车属于禁烟的公共场所。针对市民的疑问,县运管部门于2010年3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控烟条例。此外,根据《桐庐县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记分考核办法》第六条第十款之规定,驾驶员在行驶中吸烟将给予扣分(2分)处理。欢迎广大市民对出租车驾驶员在车内抽烟这一不文明行业进行投诉举报。同时,运管部门也将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