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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3、本文使用的增长速度,除“生产总值”和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外,其余均按现价计算。
一、地区生产总值(GDP):GDP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指标。余杭GDP即余杭区生产总值,是指余杭区境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
二、工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工业总产值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直报超汇制”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含个体工业户)的“抽样调查制”产生的统计数据之和。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⑵规模以下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到500万元的小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户,包括有证(营业执照)和无证企业。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售给城乡居民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直接用公用消费的商品(含增值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⑴售给城乡居民作为生活用的商品和修建房屋用的建筑材料;⑵售给社会集团的各种办公用品和公用消费品;⑶售给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食堂和旅店(招待所)附设专门供本店旅客食用,不对外营业的食堂的各种食品、燃料;企业、单位和国营农场直接售给本单位职工和职工食堂的自己生产的产品;⑷售给部队干部、战士生活用的粮食、副食品、衣着品、日用品、燃料;⑸售给来华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消费品;⑹居民自费购买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及医疗用品;⑺报社、出版社直接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报纸、图书、杂志,集邮公司出售的新、旧纪念邮票、特种邮票、首日封、集邮册、集邮工具等;⑻旧货寄售商店自购、自销部分的商品;⑼煤气公司、液化石油气站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的煤气灶具和罐装液化石油气;⑽农民售给非农业居民和社会集团的商品。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建设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投资、城镇集体经济单位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零星固定资产投资,城镇私营、个体经济投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从投资规模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又可分为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或实际完成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和实际完成投资在50—500万元)、农户投资。
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是调查户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内得到的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和调查记帐补贴后的余额,不包括出售财产和借贷收入。
六、农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农民人均纯收入”按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区或一个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七、消费价格指数(CPI):是指居民购买的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变动趋势和程度。通过对全区近90余家商业网点的700多个规格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查,分别计算出700多个代表品的指数,经过几何平均得到251个基本分类指数,再以居民消费支出额为权数,采用综合公式汇总计算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