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提出、区政府办公室起草的全市首个政府工作行政协助管理地方标准——DB3301/T 34-2009《政府工作行政协助管理规范》,于2009年11月27日经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已正式核准为杭州市地方标准规范。于2009年12月8日批准发布,2010年1月8日实施。
2010年1月5日,杭州市上城区政府、杭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上城分局联合召开该标准宣贯会,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府工作行政协助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高波副区长作了题为《自主创新 注重实效 深化上城区标准化建设》的讲话。
2010年1月12日上城区委、区政府以《关于印发〈政府工作行政协助管理规范〉的通知》(上政〔2010〕第1号),要求全区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认真遵照执行。
该标准规范主要是为规范、完善区政府及各行政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需请求其他行政主体配合其实施同一行政行为或共同行政行为(包括设立的各类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等非常设机构)的制度。规定了政府工作行政协助的范围、实施方法、基本工作程序、行政协助的保障和纠纷的解决等。
我们期望通过标准的组织实施能够促使政府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明确政府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权限;能够进一步健全政府职责体系,规范工作程序,能够为各部门行政协助工作制定出一个可考核和可评估的依据,不断提高工作绩效,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权力阳光运行,推动廉洁政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