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两年修订的《淳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日前正式通过市级评审。《规划》强调,淳安将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基本保持农用地数量稳定,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鼓励利用滩涂水域,优化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结构比例。
构建“一中心两新区”格局
针对中心城区用地特点,《规划》提出构建“一中心两新区”格局。一个中心即千岛湖镇老城区区块,两新区分别为青溪新城区块和千岛湖度假区区块。中心城区要建设成为杭州城市圈的重要产业节点和适宜于创业、居住的中等旅游城市,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达到14.5万人,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19.7公顷。
为保证中心城区建设空间,根据远景发展方向,建设区附近应保留一定的扩展空间,主要以向北、向东发展为主。
此外,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还表示,规划期内,我县将进一步增强千岛湖镇的集聚能力,提高对全县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文化中心、会展中心、体育中心、行政中心、城市广场和公园;提高宾馆、度假中心的功能、服务水平;完善码头、停车场等设施。合理布局城镇道路网络,形成畅通、便捷、迅速、高效的城镇交通网络。结合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适当超前建设城镇道路主骨架,改善路网结构,形成千岛湖镇城市主干道,沿新淳线、淳建线、环城北线和千岛湖跨湖大桥布局景观性道路。
城镇建设用地新增不超过1173公顷
城镇在规划期内形成“一主二副”的城镇体系和发展格局,即千岛湖镇主中心,汾口、威坪两个副中心,文昌、石林、大墅等7个城镇,里商、左口等12个集镇,带动环湖经济圈的城镇化和二三产业发展,形成县域多层次的发展轴线与城镇结构。
根据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净增加889.90公顷,通过复垦采矿地和独立建设用地减少城镇用地16.21公顷。到2020年末,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708.48公顷,城镇建设用地新增不超过1173公顷。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旅游业及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地增加,全县城镇总人口净增加14.16万人,其中村改居将农村人口并入城镇0.23万人,农村人口移入城镇7.24万人,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人口7.47万人;旅游流动人口、双栖人口及外来迁入人口共增加6.69万人;规划期末,全县人均城镇用地达111.40平方米。
合理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内,我县将按照城镇体系结构组织与城乡一体化的总要求,逐步形成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与中心集镇、集镇、中心村、基层村六级城乡居民点体系。到2020年末,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达到3406.72公顷,农村人口共减少7.47万人。
规划中心村71个,设置基层村441个。2010年前撤并147个一般村,2011-2020年撤并194个一般村,并将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5个一般村改设城镇居民委员会。同时,随着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大力建设,我县部分村庄并入建制镇,有0.23万人口转移为城镇人口。有撤并村和中心村迁移到城镇中人口,共计7.24万人。
耕地保有量18097.57公顷
《规划》要求严格保护耕地,从控制耕地流失和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两方面强化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规划期内,全县因建设占用、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减少耕地375.77公顷,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2183.08公顷。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达18097.57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