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失误或管理失职,书记也要担责
我区今年首次开展对镇街党政“一把手”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截至昨日,已审计6个镇、发现违规金额1124.6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104.82万元。目前,有关镇正在积极整改。审计提出的18条整改意见,已落实13条,5条正在落实。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各镇街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镇街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公共事业投入力度越来越大,而镇街党委书记在集体决策中往往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过去只对行政“一把手”进行审计,显然使重大权力运行出现某种程度的监管空白。
今年3月开始,区审计局在去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对6个镇进行了党政正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共有18起经济违规事项,涉及书记承担决策责任或一定领导责任的8起,涉及金额1790多万元。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大经济决策不当。尽管国务院三令五申,“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而仍有镇继续执行自行制订的“土政策”,对相关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和税金,与中央和上级的政策规定相抵触。
二是集体资产处置不当。审计发现,按照我区各镇街党政负责人的分工及权限,镇属的资产经营公司、工业园区投资公司等投融资平台,基本不列入镇长“一支笔”审批,而是书记分管、工业副镇长直接审批,财务收支不够规范。有一家资产公司出借资金168万元,多年未收回,也未在账面上反映。
三是政府举债规模不当。有的镇不顾财力,高额负债达2亿多元,相当于年财政收入的近2倍。
“捆绑式审计”对书记与镇长的经济责任认定与评价进行了积极探索。审计结论指出,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决策谁担责的原则,在经济政策制定、镇属集体资产和投融资公司管理、工业功能区规划、建设用地管理等5个方面,6个镇的党委书记均应承担不同程度的领导责任或管理责任。
“‘捆绑式审计’使党委‘一把手’有了压力,今后,我们会更加注重对上级政策的把握,提高决策的规范化、准确化。”其中一位镇党委书记对记者表示。据了解,该镇及时停止执行过去制订的刺激经济发展的“土政策”,即将出台符合上级规定的新举措。同时,收回了镇资产公司应收账款168万元。
“要提高审计工作的威慑力,关键在于实施审计问责制度,从审计‘问效’向审计‘问责’转变。”区人大财经委一位负责人表示。区政协委员徐建中建议,“审计部门应把审计结果告诉于民,才能使监督权力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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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金额:
指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被审计机关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行为金额。包括: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应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退还的违法所得,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管理不规范金额:
指被审计单位的财务、预算和项目管理行为不规范,或者虽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收支规定,但情节轻微,审计机关未作出收缴款项、限期退还、罚没等处理处罚决定的行为金额。它不包括违规金额和损失浪费金额。
损失浪费金额:
指被审计单位由于决策失误或经营管理不善等行为造成的亏损、效益下降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等损失浪费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