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从14日起,连续刊发了“聚焦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系列报道,从中可以看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解决“住房难”问题上下了真功夫、硬功夫,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廉租房实现了“应保尽保”,经济适用房做到了“房等人”,危旧房改善工程基本完成,经济租赁房(人才公寓)有望提前一年完成五年规划任务。但当前我县破解“住房难”问题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两个夹心层”的“住房难”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对于本身就处于舆论中心的住房民生大事,中央的房地产政策引起热议是必然的,特别是政府终于伸出了强有力的推手,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但是对老百姓而言,关心的不是政府遏制房价到多少,而是政府有没有建老百姓能买得起的住房。有了保障性住房,老百姓居者有其屋,商品房价涨到多高并不是关注的焦点。
笔者认为,房价上涨必然有其市场的推手,整顿与房价涨跌并无特别的关系,供求关系使然。买得起高价房的人,也许根本看不上便宜的经济适用房。但是,买不起房的低收入者,就算房价跌到3000元/平方米,也只能望房兴叹。所以建设保障性住房是政府首先要做的关键事。
首先要做到量有足,让老百姓有盼头。特别是对低保户和低收入者要有保障,买不起房可以廉租,甚至可以减免租费。民生民生,这就是民众的生计。不要光盯着富人兜里的钱怎么花出去,更要关心穷人没有钱怎么居有其屋。其次是要严格把关,应“保”尽“保”。这个“保”就是保障性住房,既然是保障性住房,就得有条件申领,不能让富人抢了穷人的房子,更不能让保障房成为关系房。因此,享受保障性住房,一定要严格把关,合理分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另外,也要考虑外来人口的住房需求,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方面都应该有考虑。这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再次是要考虑生活质量。虽然是保障性住房,但也不能不讲生活质量,不能让困难家庭老住在边区、远区、不便区,政府也应该拿出点好地段为保障户造好环境。
有了住房保障,有了好的环境,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才能感到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