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日前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标准。
标准规定,原先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生产销售的大功率、轻摩化的电动车,很可能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驾驶人必须通过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关,才能够合法持证上路。新标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不少电动车必须持证上路
据了解,现在城区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没有上牌照,走在大街上,车速较快且体型较大的电动车随处可见。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就新标准来看,目前萧山市场上大多数超标电动自行车,它们将划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其生产必须获得摩托车的生产准入许可。驾驶者也必须持证上路。
市民众说纷纭
对此消息,不少市民拍手称好。家住南市花园的张大姐说:“现在好多电瓶车虽然体积小,可是马力大,一不小心就达到时速35甚至40公里,太快了,很容易出事的!”“不少电瓶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乱停乱放,有好几次我都差点被一些小青年的车给撞了。”李大爷也吃过“高速电瓶车”的苦头。王先生则表示,目前交规没有明确规定电瓶车的时速问题,那些开得快的电瓶车俨然就是一辆“无牌摩托车”。
大多数的机动车驾驶员也对新标准纷纷叫好。网友“甲方乙方”说,那些超标电动车确实应该上牌,现在不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没人把限速当回事。出了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车主身份也难认定,如果上了牌照、考了驾照,那就等于给电动自行车安上了身份证明。网友“光影”也说,如果那些超重电动自行车按“机动车”管理,能明显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对整个交通秩序的良性发展会有促进。
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按“机动车”来管理,也有市民表示不理解。上班族张先生说,买电动车就是为了方便出行,要是还要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之类的,那还不如坐公交车或买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