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119万亩生态公益林首次参加了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森林火灾保险。
今年,我市启动林木政策性保险工作。该保险执行的是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条款和相关部门规定,费率为1‰,保险金额每亩200元,保费由省财政和市财政承担,农户无需负担。首次保险期限从2009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0日。每次事故免赔额为15亩/次。今后,一旦生态公益林区发生火灾,将由市林业局和保险公司共同组织人员,对林木受损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然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理赔支付,保险理赔资金优先用于恢复生态和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
此次对全市生态公益林森林火灾保险实行统保,将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不仅可以有效分散林业经营风险,调动林业生产者积极性,而且可以有效保证火烧地及时更新,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