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委常委、余杭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朱金坤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要求,进一步更新农村新建社区工作的理念,改变旧有的一套片面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思维,进一步创新新建社区工作的机制、体制。副区长楼建忠作了《关于贯彻执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余杭区城乡规划管理的决议>的情况汇报》,区民政局局长周虎勇作了《关于撤村新建社区工作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福友、凌美娟、王少青、杜坚强,正区级巡视员王德璋等列席会议。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大趋势,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步伐,余杭区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实施农村综合改革。2007年,余杭区被列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提出到2010年城乡社区基本实现和谐社区目标。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各方配合、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撤村新建社区工作进展顺利。到目前,全区撤村新建社区共72个,其中2008年47个、2009年3个;完成股份制改革69个,建立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室25个。撤村新建社区工作的稳步推进,加快了城市化建设步伐,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扩大了享受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生活保障的群体,加速了农村股份制改革,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和资源整合。作为一项综合性改革和社会系统工程,撤村新建社区工作目前还存在后续政策难落实、社区股份难分离、规模调整难启动、管理模式难转型等“四难”问题。新建社区很大程度上还未脱离原有农村管理体制,大部分居委会和股份合作社还是“一本账”。由于规划布局滞后,撤村建居社区存在村、居边际不清的状况,部分社区规模过小,社区服务业发展滞后、社区信息化力量薄弱。
在听取了专项汇报和讨论意见后,朱金坤指出,要进一步更新农村新建社区工作的理念,改变旧有的一套片面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思维,新建社区工作不能停留在原有的理念和水平上。民政等部门要发挥好社区建设管理“游戏规则”制定者的作用,街道、镇乡更要担负好社区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当前,尤其是要加快“城中村”、“城边村”的改造。要在新建社区实现财政、市政、民政等的全面覆盖。要进一步创新新建社区工作的机制、体制,继续采取“解剖麻雀”、典型引路的办法,认真借鉴杭州主城区的新建社区工作经验,以发展的眼光,走出一条真正的名副其实的城乡一体化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