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旧电视机最高可享受400元补贴,一台旧空调最多可享受350元补贴”,消费者还可以选中家电谈好价格后,再出示“以旧换新”凭证。备受关注的家电“以旧换新”即日起在余杭正式启动实施。
记者了解到,家电“以旧换新”试点时间为一年,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试点期满后按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产品包括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脑、空调五类。补贴品种范围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时调整。
凡在浙江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浙江省当地户口的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在我省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期间,交售旧家电并到中标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其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购买人进行家电“以旧换新”时,按新家电售价的1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分别为:电视机400元/台、电脑400元/台、空调35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
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不受数量、品种对应、省内区域的限制,即交售五类产品中的任何一件或多件旧家电,在购买其中任何一件或多件新家电时均可享受补贴;购买享受财政补贴新家电的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记者从余杭区贸易局获悉,余杭区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已经确定。在伟鹏家电各分店门口的醒目位置,记者看到统一悬挂的“家电以旧换新指定店”标识。
销售企业应确保购买人的权益,购买人应在选定家电并谈好价格后,再出示“以旧换新”的凭证,销售人员必须在谈好的销售价格基础上减去补贴的金额,特价机也一样,在已经特价的基础上再减,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操作流程如下:(一)购买人可向余杭区中标回收企业及指定网点,通过电话以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回收企业应及时上门回收旧家电,并向购买人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二)购买人凭本人身份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余杭区销售企业及所属的销售网点购买新家电。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由销售企业当场垫付补贴资金,按新家电的销售价格减去补贴资金后的金额收取货款。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需要保证旧家电的主要部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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