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业委会+物业=?
当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作为“夹在中间”的社区居委会能袖手旁观吗?随着采荷人家小区业主入住率的上升,物业管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也接踵而来,如小区居民和开发商因停车位引发的矛盾,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有异议等。作为一个新型现代化小区,各式各样新的问题困扰着大家,如何正确处理物业、业主和社区之间的关系成了当务之急。
在社区未参与管理之前,小区居民常常和物管公司相互对峙,以至于矛盾越积越深,许多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往往一触即发。2007年,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在社区的主导下,尝试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全新“三合一”公共管理和服务新模式。实施“三合一”这一服务模式首先是要确定社区、物业、业委会各自的职责分工,社区居委会要负责宣传和贯彻物业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积极发挥党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则要监督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履行服务职责。主持物业企业的有序进退。听取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的意见。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维护业主的公共利益。物业公司必须尊重业主的公共利益,把业主的需求放在首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履行服务合同,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状况,接受业主监督。
其次是要设计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例会制度,交流工作,协调矛盾,关注小区的急难愁和焦点问题,寻求对策。定期召开业主恳谈会,听取业主意见。开展物业咨询的服务,提高政策法规的知晓率。目标打造一个舒适安全、整洁优美、人际和谐的家园。
该模式建立一年多以来,社区所做的努力显而易见,在业主和物业之间存在的众多矛盾都在相互监督、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得到解决,如小区实行的人车分流其实很大的程度上是有利于业主的一项举措,但是还是有一部分的业主难以理解,认为给自己的出行带来很多不便,都责怪物业不作为,后来在社区的协调下,业主代表和物业负责人都坐下来仔细研究了这一问题,制定了更为妥善的方案,对于业主提出的不把车开入小区导致车上有很多物品都没办法搬回家的这个问题,物业特地买来了小推车,帮助业主把重物搬回家,同时,业主们也理解了物业不让车辆开入小区是为了还小区一个安静、整洁的环境。
社区实行 “三合一”服务模式以来,发挥了居委会、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三方力量配合管理成效,得到了居民和物业的支持、理解。最为重要的是社区内形成了邻里守望、互助互爱、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新风尚,真正实现了三方的“共建”和“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