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房产 | 汽车 | 图库 | 宽频 | 娱乐 | 旅游 | 数码 | 金融 | 体育 | 健康 | 女性 | 两性 | 动漫 | 结婚 | 新闻 | 论坛

200900571
联系我们

徐洁

谢洁青

李建刚

马会强

施文

林尧

李文

王宁

杨超

孙俏俏

陈焕

李阳

王川

吴侃

郑立凤

汤葛月人
热点专题 >>更多
· 抗击台风“莫拉克”
· 曼联亚洲行-杭州站
· 2009日全食
· 热闹杭城
· 文化名人1对e-杭州爱乐乐团专访
· 寒夜十三天姜茶暖人心
· “辉煌60年”网上图文征集
· 台湾著名漫画家蔡志忠专访
· 西湖啤酒总经理张志武访谈
· 浙博“十大镇馆之宝”博客评说大赛
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支站新闻
上城网:区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启动

2009-07-15 07:28    杭州网

7月8日下午,团上城区委联合区司法局、小营街道在小营花厅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与志愿者结对仪式。仪式的开展意味着上城区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在全市的首次正式启动,矫正对象来自小营和紫阳两个街道4名迷失青少年。香港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社工专业学生志愿者、上城区青少年事务管理社团老师志愿者资源,以不同的角度相同的目的参与和关注本次活动。

考虑矫正对象的敏感性,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矫正对象不参与:由小营街道和紫阳街道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对矫正对象的迷失背景、家庭情况以及现状做详细介绍。志愿者是作为原来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上的补充,为使志愿者帮忙不添乱,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和矫正对象做朋友,不以歧视性、救世主的心态对待矫正对象,与矫正对象之间要尊重、平等;二是要给予矫正对象多元化的帮助,要以矫正对象的真实需求为出发点,积极调动各种资源,帮扶内容要涉及思想、心理、生活、学习等多个方面;三是要及时反馈矫正工作进展,要掌握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与司法局保持联系,根据矫正的不同阶段适时调整矫正方案,给予矫正对象最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阶段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为增强志愿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志愿者与矫正对象之间签订了帮扶协议并互留了联系方式,随后一同开展了名为“有缘千里来相会”的小组活动,一系列的破冰热身和建立关系活动,让矫正对象和志愿者很快的熟悉起来,矫正对象也由一开始的略显紧张到后来的满脸笑容。活动最后,志愿者将代表新生命的绿色植物赠于矫正对象,并相互合了影。


来源:上城网    作者:    编辑:周曦    
图库
龙泉青瓷传统烧制工艺 ...
第一个国庆节阅兵
薰衣草的海洋
艺术家车窗上用灰尘作画
赵忠祥不戴假发照曝光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456 |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金都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