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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城环保分局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在前一阶段学习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环境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出台首个《环境污染事件调查规范》,为进一步规范环境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管理的制度化和程序化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
当前,环境污染事件呈现多发趋势,且涉及污染事故、群体性信访等多方面类型,在处理过程中主要有应急和调查两项工作。据了解,目前环境应急方面已有相关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但关于环境事件调查方面,尚未能检索到国内的相关具体规定。
而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云南阳宗海事件的一审庭审的控辩双方就事件的取证问题有严重分歧,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同时,对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已进入实践的倒计时,相关案件也将不断出现。这两方面都要求环保部门对环境事件调查急需进行规范,特别是对事件调查要从“重口供”向“重物证”的转变,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这次上城环保分局出台的《调查规范》,主要参考了目前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它部门的规章,重点对调查的环节、程序、内容、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了相关表单,并对简易程序、赔偿调解等作了具有操作性的规定,可参照适用于其它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中。这对保护环保系统同志依法履行职责,降低职务犯罪风险也有积极的意义。目前,《调查规范》主要用于内部学习交流,争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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