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0571
联系我们
热点专题 >>更多
当前位置:
千岛湖新闻网: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 预订年夜饭须注意细节

2009-01-16 13:36    杭州网

再过几天就是大年三十了,千岛湖镇餐饮服务行业纷纷打出“电话预订年夜饭,网上预订年夜饭、上门预订年夜饭”等等火热消费广告。与此同时,从这几年的情况看,相关的消费纠纷也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日前笔者走访了县工商分局消保科,对这类情况进行了了解。

根据以往我县春节期间的消费情况来看,大部分消费纠纷都与预订年夜饭有关,其主要原因是其相关条款中隐含有霸王条款。

年夜饭背后问题多多

部分商家虽然之前就接到消费者的订金,但到真正用餐时很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酒店配备的服务人员减少,服务不到位;因双方未对自带酒水进行约定而出现争议;年夜饭价格临时抬高而商家不事先通知消费者;菜的品种色样与消费者想象的不一样。还有的是早早就订了的年夜饭临时退单,更有的是消费者交付订金后,酒店在临近春节时突然通知停业,使消费者措手不及,从而带来纠纷。市民王女士就向记者表示,她这几年在餐馆吃年夜饭就遇到过两次不遂心的事:第一次是年夜饭的搭配不当,海鲜太多,第二次是整桌菜太辣,造成的原因都是商家没有服务到位。

签订用餐协议很重要

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理应在选择商家时首先要选择经营状况好、信誉好、服务好、环境好的商家。在交纳订金后,能与商家签订协议的应该尽量签订书面协议。同时最好是明确注明诸如饭菜品种、价格、酒水是否能自带、食品安全、服务情况等可能出现的问题,以防用餐时商家出现霸王条款,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比如2007年在吃年夜饭时,向消协投诉的王先生就是临时决定退出在酒店吃年夜饭,在与商家交涉中不能达成共识,导致不愉快的事情发生,最后由相关部门一起来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是为了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是为了以免商家收取订金后的违约。签订协议后,如果遇到纠纷,消费者就可以根据协议的赔偿责任条款来维护自己权益。

事先需商议细节,事后需索要凭据

消费者在酒店吃年夜饭,图得是人省事、氛围浓、味道美、品种多等等,为此提醒大家在酒店吃年夜饭时一定要注意如下情况:首先是一些酒店可能在对年夜饭的菜肴起一些比较吉祥的名字,消费者不一定明白菜肴的选料、做法等,所以一定要事先问清楚。其次是到酒店吃年夜饭时,消费者一定要索要发票,以作为维权凭据。


来源:千岛湖新闻网    作者:记者 徐爱梅    编辑:王凤英    
杭州网wz广告_底批0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金都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