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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男子四年间报警650次、被行政拘留近10次……原因为何?
发布时间:2023-02-27 17:06:17 Mon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这四年你总共拨打过多少报警电话?”

“记不清了。”

“为什么每次喝醉酒都要打110?”

“记不清了。”

“你记得每次拨打报警电话的内容吗?”

“记不清了。”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男子柴某却“一问三不知”。

“我就是喜欢喝酒,每次喝都要喝多,一喝多我就想打110,说的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了……”

2022年11月11日凌晨3时许,110接到一男子报警,四分钟的通话时间里,该男子不断重复“不想活了”“我要跳楼”等话语后挂断电话。随后的一小时内,该号码7次接通报警电话,但却口齿含糊、逻辑混乱,并无实质性报警诉求。因担心有意外情况发生,民警反复确认无果后展开搜索寻人,于4时30分在拱墅区某物流工厂门口找到该男子。当民警想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却发现男子浑身酒气,已处于醉酒状态,手中还在不断地拨打报警电话。

柴某当晚的报警记录

待其酒醒后,从“断片”男子口中得知,男子姓柴,来杭多年没有固定职业,平常靠给物流公司搬运货物为生。而柴某每次拿到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酒。

2018年6月,柴某第一次因醉酒“报假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原以为,这次的处罚会让柴某有所收敛。可没想到的是,这只是他“恶作剧”的开端……

经查,自2018年6月起,至2022年11月期间,柴某长期醉酒后无故、虚构警情拨打110报警电话,累计拨打次数650余次。

尤其是2022年,柴某的“恶作剧”疯狂“上演”,十个月间,柴某就因“报假警”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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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记录(节选截图)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柴某的行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多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款之规定,2月2日,杭州拱墅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近日,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官提醒

“报假警”的行为会影响公安机关对应当救助人群以及具体情形的准确判断,有比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报假警”的行为既可能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但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关键要看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该案中的柴某长期无故或虚构警情拨打110报警电话,累计拨打次数超过百次,造成警力资源被严重浪费、公安机关接处警机制被严重干扰,应评价为“造成严重后果”。

作者:记者 许佳炜 通讯员 拱检  编辑:李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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