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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门诊待遇2万元封顶线!2022年1月1日起杭州基本医保实行“同城同待遇”
发布时间:2021-11-23 17:04:00 Tue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11月23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制定情况。

目前,杭州市有四个医疗保障统筹区,即杭州市区和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下简称三县市),各统筹区基本医保政策和管理服务存在一定的差异。2021年,为贯彻落实上级改革要求,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我市制定了《杭州市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通过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缩小区域间、群体间的待遇差距,三县市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普遍得到提升;建立市与区、县(市)两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增强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功能,促进了医保政策更加公平、基金更可持续、服务更加优质均衡。

《实施方案》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保制度政策统一

全市按照《实施方案》执行统一的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保障、医保支付方式、医保目录等基本政策。其中,三县市筹资待遇政策有较大变化。职工医保方面:单位缴费统一按市区费率9.9%执行,淳安下调1.1个百分点,桐庐下调0.9个百分点,建德下调0.6个百分点,显著降低了企业的缴费负担;待遇上,部分群众增加1-13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门诊待遇2万元封顶线。城乡居民医保方面:少儿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下调200元,其他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上调100元;待遇上,门诊报销比例涨幅达5-15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门诊待遇2万元封顶线。

统一就医管理政策。按照杭州市区的标准执行统一的分级诊疗和异地就医政策。医保市级统筹前,三县市参保人员。医保市级统筹后,三县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县外就医直接结算时将不再降低报销比例,在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按规定转诊的,可享受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的政策。并且可以在全市域范围内的定点医药机构“一站式”结算医药费。

缩短医保待遇等待期

贯彻《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要求,对我市参保人员因中断参保、险种转换等原因,需按规定承担的待遇等待期,由原来的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调整为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大幅缩短了医保待遇等待期。

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三年改革到位要求,过渡期内分类稳慎施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暂按以下规定划入: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杭州市区参保人员的划账比例划入。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医保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统一按其2021年度核定的退休划账金额定额划入,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办理医保退休人员的定额划账标准,按照2021年原医疗保障管理辖区个人账户划入政策确定。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优化门诊待遇政策

我市的医保待遇水平在各方面均居全国前列,其中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已于2007年率先创新实现,同时通过减免起付标准和提升报销比例等方式鼓励参保人员在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达95%,实行“通道式”“上不封顶”的管理;同时,不断优化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慢性病长处方机制,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试点工作,提升参保人员就医便捷性。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了慢性病患者的医保待遇。一是将慢性病门诊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二是对慢性肾功能衰竭合规门诊透析治疗费用的治疗费用,统一全市报销比例。其中,职工个人承担5%,城乡居民个人承担10%。基金支付范围和结算管理办法统一按杭州市区政策执行。

医保市级统筹后,群众办事更便利

杭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医保局将围绕经办网点布局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等四方面,打造“30分钟医保服务圈”,推动医保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普及普惠。群众办事除了可以通过现有的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杭州城市大脑APP等线上办事途径外,线下办事和咨询时,可以在市域范围内选择就近的医保经办网点,群众办事不再受参保地的限制而需要来回奔波。“全市统一”、“全城通办”的医保管理服务将为全市参保人员带来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

作者:记者 钟一菲 通讯员 洪晓静  编辑:首席编辑 张晶
11月23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政策制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