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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春节农村跨省返乡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
发布时间:2021-01-22 15:56:01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1月22日下午3时,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六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加强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日常健康监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表示,浙江省于1月21日规定,对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由当地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乡人员按规定纳入“14+7”或“7+7”健康管理外,浙江省将对春节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跨省份返乡人员,以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的,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相关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返乡人员,应立即引导到综合服务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

对上述核酸检测阴性的返乡人员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为因地制宜做好工作,农村地区的具体范围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着力加强对返乡人员的配套服务。针对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管理的实施时间为1月28日至3月8日。

作者:记者 楼子璇 陈培  编辑:李建刚
月22日下午3时,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六十二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加强农村地区返乡人员日常健康监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