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工作。本次扩围实施范围包括浙江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与。
在此次扩围中,浙江约定采购量占联盟地区总约定采购量的1/6,居首位。选择供应浙江的25个品种中,16个品种为最低价中选品种;3个品种为原研药产品。中选结果执行后,预计可节约医疗费用约26亿元;同时,患者能够优先使用到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一致的仿制药,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得到提高。患者从今天开始就可以按需购买。
“4+7”普惠浙江 25种药包括:
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10种;癫痫类1种;抗菌药1种;肝炎药物2种;抗肿瘤药物3种;镇痛药物2种;哮喘药1种;腹泻药1种,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
记者在省肿瘤医院了解到,在此次25种降价药中,既有用量大的低价常用药,也不乏价格高昂的抗癌药。
患者陈女士今年48岁,2017年底在上海被确诊为右肺腺癌,于2018年5月辗转来到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接受系统治疗。当时给予易瑞沙(进口吉非替尼)一天一片进行治疗,单盒价格2280元,每月3盒,服用至今疾病稳定。今天国家集采政策执行,该药也集采目录中,今天早上来医院购买,价格降至每盒547元。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药剂科主任助理游隽介绍,降价的药品中抗肿瘤药下降幅度的确是非常明显的。
据了解,此次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上线后,将给广大患者带来最直接的经济实惠。预计可节约医疗费用约26亿元;同时,患者能够优先使用到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一致的仿制药,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得到提高。
“4+7”试点扩围 患者获得实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下称“4+7”试点)改革成果,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制定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浙江等25省列入试点扩大区域范围。
据悉,去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采购目录共31个品种,试点地区范围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个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简称“4+7”城市)。最终25个通用名药品中选,包括1种呼吸系统药物、1种消化系统药物、一种肌肉骨骼系统药物、10种心血管系统药物、3种全身用抗感染药物、6种神经系统药物和3种抗肿瘤药物,其中原研药3 个,占12%;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 个,占88%。中选药品的价格平均降幅为 52%,最高达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