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1月2日,浙江省消保委发布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投诉情况,共接到消费者投诉3164件,比去年同期3624件下降12.69%。在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占首位。
商品大类投诉中 家用电子电器投诉占比最重
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624件,占投诉总量的19.7%;交通工具类278件,占8.78%;食品类271件,占8.56%。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食品类投诉量居前三位。
相比去年同期,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占比均有所上升,其中家用电器类的投诉排在升幅首位。其余各类商品的投诉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降幅最大的是食品类投诉占比,降幅为0.74%。商品大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0.55%,降幅不明显。
根据热点商品和服务投诉量变化分析还发现,第三季度商品投诉中,投诉量居前的十种商品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占有三席,服装鞋帽类、房屋及建材类和交通工具类商品各占有两席,另一席属于食品类商品。
服务投诉大类中 餐饮类投诉居首位
第三季度,全省消保委共受理餐饮类类投诉121件,比去年同期103件上升17.48%,居服务类投诉首位。
与去年同期相比,服务大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比重比去年同期上升1.65%。不过,旅游服务、邮政业服务、互联网服务、保险服务、公共设施服务不仅在投诉数量上有所下降,其所占投诉比重也都略有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培训服务投诉增幅更加明显了。第三季度,全省消保委共受理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38件,比去年同期17件上升123.52%,上升幅度明显。
省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培训机构品质良莠不齐,退费容易产生争议,原因主要有以下六点:一是承诺的师资无法兑现。二是培训地点随意更换。三是变相收费,名目繁多。四是管理混乱。五是课程缩水。六是合同设陷阱,违约难认定。
第三季度全省消保委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4万
2015年三季度,全省各级消保委共接到消费者投诉3164件,受理3164件,比去年同期3624件下降12.69%,解决2655件,解决率83.91%。涉案金额1541.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4.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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