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酒后不能驾车人所共知,这不仅仅对于取得驾照的人而言,对于未取得驾照却仍旧执迷不悟酒后驾车的人来说,同样难逃处罚。8月30日23时37分许,犯罪嫌疑人赵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甘KA37**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
当他驾车沿东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新路520号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通警察支队下城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经呼吸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民警带至杭州市爱德医院由医护人员抽取了血液。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犯罪嫌疑人赵某的血液进行检验后,确认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8月31日,杭州交警在主城区查获醉酒违法行为1起,已予以刑事拘留;酒后驾车违法行为5起。
杭州交警再次倡导:酒后禁驾人人参与,平安杭州共同营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