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临近端午,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部署了对全市粽子市场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同时深入到全市食品流通储运集散地,对大型冷库进行检查,着力维护端午期间粽子市场消费安全。记者获悉,6月17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在一冷库查获了6.5万个地下窝点非法生产的粽子。
在余杭区良渚街道储运路一农产品有限公司冷库内,执法人员冒着零下18摄氏度的低温,对库内储存的食品逐一进行排查,查获一批无标签、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无生产厂名的粽子,分鲜肉粽、豆沙粽、蜜枣粽三个品种,以200只每袋装在白色蛇皮袋中,共计325袋,65000个。
经查,该批查获的粽子是一河南籍杨姓男子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位于拱墅区康桥镇的出租屋中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的,陆续储存在租赁的冷库中,以备端午节前销售。至查获时,尚未销售。该批粽子生产的原料、场地条件、人员的健康情况等都无法保障,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目前该地下生产窝点已被取缔,涉案产品已经被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1.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2.保存时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购买,打开的粽子存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3.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时,应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再次加热时要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以上,且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
4.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热线12315进行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