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5月11日,记者从杭州政府网了解到《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网上听证。征求意见稿上对杭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出了推进时间表。
力争通过五年(2013-2017年)努力,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107300户(1866万平方米),其中城市危旧房改造62984户(569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40823户(1279万平方米)、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3493户(18万平方米);五年新开工建设安置房107056套(1840万平方米)。
对杭州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危旧房、城中村和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拆除新建和综合整治两种方式。
对于建筑安全隐患较多、配套设施不全、使用功能不完善、不符合规划用地性质或群众改造要求迫切的棚户区房屋进行征收拆除,对住户进行货币或实物安置。
对因规划限制、资金筹措平衡等因素,近期难以征收拆除的棚户区,以满足居民最为迫切的居住需要为重点,结合现状实施综合整治,内容包括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及环境综合整治等。
改造资金筹措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采取争取财政补助、自主筹措资金、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多途径筹集资金。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资金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单位要对棚户区改造项目予以支持,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按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将相关的市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统一下放至区、县(市)职能部门。
各级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应共同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方式,限期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