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5月7日,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交管十条创新举措。其中涉及驾考、车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等10各方面,条条与开车的你相关。
举措1:驾考网上自主预约
7月1日起,浙江各市开通驾考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预约考试——包括可自主选择考试场地、考试时间等。
举措2:可省内异地考驾照
进一步下放考试权限至县(市、区),提供各考试科目就近考试服务。
7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本市内(指设区市,下同)任一考场进行考试。
9月1日起,对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申请人可选择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举措3::一些被注销驾照的人,可直接申请考试
7月1日,凡是在浙江考出驾照的,由于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照,重新申领时,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允许申请的准驾车型为原准驾车型,或原准驾车型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增驾类准驾车型除外。换句话说,这部分人,被注销驾照,不是因为严重交通违法或发生道路交事故而造成的,仅仅由于疏忽被注销。这样可减少其重新考取驾照的成本。
举措4:记分满后,可以通过互联网远程学习了
2015年7月1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参加七日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其中三日(12小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远程学习教育,其余四日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A、B类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人(未满12分),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不少于三小时的远程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完成驾驶证审验。
交管部门表示,之所以仍有4天需集中学习,是因为涉及到操作性、体验性学习和理论考试要参加——以前7天,均需到指定场所集中学习。
举措5:无需任何手续 机动车可全省年检
2015年7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需要省内异地检验的,可直接到省内任一符合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举措6:省内车辆全省都能领取年检标识
7月1日起,凡在浙江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省内各公安交通车辆管理业务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目前,这类车主需携带相关资料,到车辆注册地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这一新举措又为司机师傅省了不少心。
举措7:车子被堵?移车求助热线为您服务
2015年7月1日起,各市开通全天侯移车求助社会化服务热线。
群众遇他人停放的机动车阻碍通行时,可拨打移车服务热线进行求助。
举措8:网络缴罚款,方便又高效
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使用道路交通违法处罚网上统一支付系统。全国驾驶人在我省范国内的道路交通违法、可以通过该系统使用银联卡缴纳罚款。
举措9:小事故,手机微处理
2015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国内(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当事人发生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后,可利用手机等互联网移动终端,上传事故现场照片等信息到交通事故网络处理平台,实现快速处理。
据悉,目前,物损交通事故特别是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总量中占90%以上。
举措10:发布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
7月1日起,将在“信用浙江”平台上,发布全省企业所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并提供在线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