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85后郑某是杭州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在项目工地上做施工员已有五六年时间了。此前2011年的时候,公司承接了黑龙江某快速路工程,作为该项目部的施工员,他参加了该项目的施工,2012年底的时候,这个项目就完工了。按照当地的政策,接下来要缴纳这个项目的税款。
2014年初,公司委托郑某代为缴纳税款。1月20日公司往他个人账户中打了143万余元作为应缴的税款。然而,郑某平时因爱赌博,竟然想利用这笔钱去赢点钱。
当天,他取了2万元自用,之后又取了5万,将其中的3.8万交了部分税款后,剩下的1.2万他也花了。
1月21日,他开始在住的宾馆内上网,在网上赌球。在一个网站上投了 32万,结果这钱都输光了。1月22日,又投入了30万元到一个赌球网站,1月23日将剩下的钱全部用于赌球了。这期间虽有小赢,但大部分是输的。后来,他回家过年,身上还有20万左右,但在过年期间,这些钱又被他玩游戏、赌博花光了。
到4月份,他看事情瞒不住了,就向他的项目部经理汇报了,项目经理让他想办法筹钱,5月22日,家里给他筹了90余万,让他将税款交了。然而在这段时间内,正遇NBA总决赛,他将这笔钱又拿去赌球了,结果又输掉了。
这下完了,纸包不住火,公司了解到他并没有缴纳税款,起先还能联系到他,后来竟联系不到他了。去年11月17日,郑某主动联系公司,协商主动还款的事情,此时,公司报警,将郑某抓获,郑某承认挪用公司资金赌博的事情,但他没有能力还款。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郑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遂于今天将郑某依法提起了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