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3月1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白皮书,梳理近五年来全省法院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情况,针对当前审判中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案件年均增长65%
浙江省高院表示,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6024件,涉案金额8亿余元。案件数量并不多,在全省收案总量中占比很小,但上升趋势明显,年增长速度高达65%。2010年全省消费者权益纠纷案才386件, 2014年已达2735件。
浙江高院民一庭副庭长俞少春解释:“一方面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逐渐习惯于利用法律武器维权;另一方面,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力度加大。
同时,浙江法院在法律咨询、立案、调解、审理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宁波慈溪法院和杭州上城法院均与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合作,建立维权在线办公机制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热线。全省大部分基层法院挂牌成立了消费维权法庭。杭州富阳法院创设了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制定《消费巡回法庭小额诉讼流程管理规程》。
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浙江法院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五年来共发送32件。自有反馈情况统计的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发送的相关司法建议,87.5%被全部采纳。
电子商务维权增多 法院建设网络法庭
白皮书显示,浙江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涉及二十多种案件类型。但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异军突起,全省法院涉电子商务的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案件明显增多,集中在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
据统计,2010年,此类案件还只是零星出现,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均在一百件以下,2014年迅猛增加,达到了190件,2015年仅前两个月就已经收案110件。
针对这种形式,浙江法院计划今年开始建设网络法庭,试点开展非面对面的线上司法活动。“把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搬到网络,起诉、立案、举证、开庭、裁判均在线上完成,全流程电子数据记录。”俞少春说,初期试点着重为电子商务领域发生的纠纷。“消费者因网络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只要点点鼠标,看看视频,足不出户即可进行诉讼维权。”
职业打假人转向网络购物
以食品、药品类为主
在消费者权益纠纷中,存在大量“职业打假人”提起诉讼的情况,他们寻机购买瑕疵商品,通过诉讼取得赔偿并赢利。“职业打假人”通常采取分散购买、分别起诉的策略,或者通过借用多人名义分别购买缺陷产品,以诉讼委托代理人身份进入诉讼。
法院表示,近两年来职业打假诉讼呈现出两个变化:一是从传统超市、商场等实体购物转向网络购物。仅在2015年1月,一职业打假人即在余杭法院就淘宝上购物引发的纠纷提起12起诉讼。二是目标商品从门类分散到以食品、药品类为主,主要是打假人可依据最高法院的食药司法解释获得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消费者身份的认定以及恶意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十倍赔偿。
“职业打假行为能一定程度督促商家提高商品质量,提升消费安全。”俞少春说,但实践中发现,当前专业打假出现畸化发展趋势,比起公众利益,打假人最为关注自身经济利益。比如他们有的买到假货不是及时向工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单位反映,或诉诸法律,而是向商家勒索,要其花钱买平安;有的多次购买同一问题商品并分次起诉,试图获得多份惩罚性赔偿;有的甚至通过不当手段获利,如先到超市踩点,把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藏在角落,不让超市工作人员及时发现,一等保质期届满就马上把藏起来的过期商品买来向商家索赔。这些行为都可能影响正常的商业秩序,引起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严重不满,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