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份以来,萧山大队针对辖区出租房隐患严重、房东未履行责任等情况,采取严厉措施,先后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54份,对4名到期未整改隐患的出租房房东进行了行政拘留。
在2015年春节来临之际,大队以强有力的措施形成整治出租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提高全区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整改不力 开出全市首张出租房拘留罚单。
1月23日,萧山大队联合宁围派出所针对该街道内一出租房隐患严重、房东未按时进行隐患整改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对房东张某进行依法拘留3日处罚。
联合行动 一周办理3起行政拘留案件。
2月9日-2月12日,萧山大队联合派出所民警深入出(群)租房屋集中区对出租房隐患整改进行复查,先后在闻堰街道、蜀山街道、所前镇发现部分出租房房东未就前期消防部门提出的隐患现象进行及时整改,存在电气线路裸露、走道宽度不符合最低间距1.1米的标准、楼层违章搭建彩钢板住所未拆除、房屋室外疏散楼梯未设防火保护设施等显现。
针对发现的3家不符消防条件、违规用火用电、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出租房相关责任人,萧山大队联合基层派出所依法对3名房东做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大队以“有错必罚、不改加倍”的严肃执法态度,在隐患面前毫不手软,起到了“杀一儆百”的功效,有效促使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出租房的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