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月2日,中国篮协更新信息称,因在CBA常规赛第26轮的比赛中,广厦主场球迷在比赛进行到第三节时,向场内投掷杂物。对此,中国篮协对广厦俱乐部做出处罚,具体通知如下。
各赛区、各俱乐部:
2014年12月31日,在2014-2015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以下简称联赛)第二十六轮浙江广厦控股对青岛双星的比赛中,当距离第三节比赛结束还有7分26秒时,出现了观众向场内投掷了一个矿泉水瓶的情况,未中断比赛。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第六章第十八条之规定,给予核减浙江广厦篮球俱乐部联赛经费5万元,取消竞赛承办单位优秀赛区和优秀安保奖项评选资格的处罚。
要求各赛区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联赛各项规定。如有违规情况,主办单位将严格按照《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篮协的处罚,广厦俱乐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完全接受处罚,俱乐部会在今后的比赛中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