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冬季是羊绒衫产品的旺销季,然而在电商平台网购品牌羊绒衫,还需留个心眼。今天,杭州市质监局公布了2014年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两起案件均和电商平台售卖的羊绒衫有关。
今年4月,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调查某电商平台尼特维尔旗舰店销售不合格的羊绒针织服装(圆领长款)案件时,发现该店负责人林某为了提升销量,从桐乡濮院毛衫市场一名经营户夏某处,陆续购入22件无任何标签信息的羊绒针织服装,并标注上其它企业的厂名厂址及服装成分等信息后销售,而经过抽样检测,该羊绒服装纤维成分及含量项目均不合格。
此外,林某对另外46件其他款式无任何标签信息的羊绒针织服装,标注上其它服装企业的厂名厂址及成分标签等信息后,进行销售。
目前,对林某处合计人民币23053.49元的罚款。
而另一家名为“戴诗服饰旗舰店”的电商,销售的标称由杭州慕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羊绒针织服装(针织衫)产品,经抽样检验被判为不合格品,不合格项目为纤维成分及含量项目。
经调查,该公司负责人于2013年10月下旬从九天国际经营户普海洋处购入12件未标注生产企业信息的涉案羊绒针织服装(针织衫),自行标注杭州慕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和成分含量等信息后在某电商平台的戴诗服饰旗舰店进行销售。该批涉案羊绒针织服装(针织衫)的货值共计3120元,违法所得为550元。
今年以来,全市质监系统重点开展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电子商务产品、建材等专项执法行动。截至11月底,全市质监系统累计出动执法检查18211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7118家;立案处罚689起,端掉窝点60个。
据悉,公布的典型案件还包括:杭州鸿荣机械有限公司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被暂停期间,擅自出厂销售列入目录的产品案;富阳市盛鑫纸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食品包装用淋膜纸案;杭州康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浙江港奥电梯有限公司涂改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案;临安市宇川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照明用自整流荧光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逾期未改正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案;杭州萧山潼江化工厂生产以假充真的氯化钾案;建德市乾谭建达液化气储配站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案;杭州余杭国信燃气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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