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山东寿光等地火灾事故教训,推动杭州市劳动密集型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决定自2014年12月上旬起至2015年12月底,在杭州全市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范围主要是杭州市内现有的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纺织、轻工食品、电子电工、玩具礼品、家居用品、包装、办公文具、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需对照消防安全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努力配合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承诺书,接受广大群众和内部员工监督。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2350”、“96119”举报投诉热线,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
链接——消防安全重点:
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企业使用的建筑、场所是否依法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手续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