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几个光头男人戴着墨镜走进乡镇小微企业老板的办公室,用言语威胁的方式“推销”茶叶。10月21日下午,这些强迫他人高价买茶叶的人被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刑。
2013年8月的一天,经事先商量,被告人孙某、袁某、费某结伙阿峰(另案处理),乘坐袁某驾驶的轿车来到萧山区宁围镇某零部件公司“卖”茶叶。这些茶叶是由袁某事先以100元/斤的价格买来的。
孙某和阿峰先上楼找到公司老板的办公室,和老板“推销”起自己的茶叶来。阿峰通知费某拿着茶叶上去,孙某便指了指费某说:“老板,我这兄弟刚从牢里出来,大家日子挺难过的,你帮帮忙,买点茶叶,买不买你自己看着办!”老板仔细打量了三人,他们留着光头、戴着墨镜,孙某手上还有纹身,心想这些混社会的人不好得罪,便不情愿地花了500元买了1斤茶叶。
经公安机关侦查,2013年8月到10月期间,被告人孙某、袁某、费某结伙阿峰,经事先商量,先后多次在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衙前镇、新街镇等地,强迫小微企业的老板以300-800元/斤的高价购买茶叶,从中非法获利。其中,被告人孙某及阿峰言语威胁被害人,被告人袁某以100元/斤的价格买进茶叶并负责驾驶车辆,被告人费某负责在被告人孙某及阿峰与被害人谈好强卖事宜后将茶叶从被告人袁某的车内提至被害人处。
庭审中,孙某称,特意剃了光头,戴着墨镜,就是想装成黑社会让对方害怕,然后答应买茶叶。
法院查明,被告人孙某、袁某参与强迫交易16次,强迫交易数额共计人民币25900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0400元;被告人费某参与强迫交易11次,强迫交易数额共计人民币17400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600元。
案发后,被告人孙某、袁某、费某退赔或由其亲属代为退赔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袁某、费某结伙他人以威胁手段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袁某、费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最终,萧山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被告人费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尚未追回的三被告人犯罪所得的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