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杭州某家装公司业务员在未经某楼盘业主同意或授权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的方式,一次性收集了14289名购房者的名单,用于推广业务。
目前,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案进入核审阶段。
据介绍,这是自新《消法》实施以来,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首次按照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执法人员介绍说,在现场发现记载有本市住宅小区名称、购房者姓名和电话号码的用于公司家装业务联系的文档五十余份。后经仔细清点,共计查获记载有59个本市住宅小区、14289名购房者的名单。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极力回避对于违法行为人的认定,坚称购买上述名单并用这些名单进行业务联系是公司经理的个人行为,公司并不知情。
执法人员采取迂回战术,多方收集证据,仔细调阅该公司账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以及对该公司财务主管、后勤主管等管理人员做调查笔录。
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该公司业务员的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凭借有力证据,执法人员认定该行为应认定为公司行为,目前本案已进入核审阶段。
据了解,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将在下阶段对金融、房地产、汽车等涉及消费者信息密集的行业中,关于是否侵害到消费者权益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