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杭州正在酝酿《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此前杭州网曾关注并对立法听证会进行了报道。(详见:《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召开听证会)
经过前期征求意见、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于6月26日提交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上,对比此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稿,此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针对其中部分条款,作了进一步明确。
杭州每五万人将配1辆救护车
目前,杭州主城区配有救护车51辆,但与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城市每五万人配一辆救护车的标准相比,杭州362万常住人口需配备救护车72辆。院前急救资源装备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病人的及时救助。针对这个问题,会上,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路江通,对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作了说明,其中就有讲到这个问题。
对我市的急救车辆配置,草案在立法权限内规定了作出规范,根据条例草案修改稿第十七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每五万常住人口至少配置一辆救护车;边远山区可以适当增配救护车。市急救中心应当配置大型救护车和特种救护车”。
另外,针对急救中心转运及网络医院接收的规定上衔接不够的问题,草案在立法权限内也作出规定:“救护车到达后,接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首诊负责制的要求立即接诊收治,进入抢救通道并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
销售商品房应明示能耗指标
此次会议,除了审议《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还将审议并表决《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草案)》。经前期征求意见, 针对目前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关于建筑节能内容约定不明或者未作约定的问题。
《条例(草案)》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大公交换乘衔接体系助力公交“最后一公里”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品质公交建设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我市公共汽(电)车的通行速度下降、准点率较低的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对于乘客的吸引力正在下降的问题。
为了推进“公交优先”发展,完善大公交换乘衔接体系,鼓励开通小区巴士、区域环线、支线等短距离“微循环”公交线路,接驳主干道公交站点和地铁。继续优化公共自行车还取点与公交站点的衔接,以无缝对接助力公交“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