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2008年浙江省启动实施了“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2011年又启动了实施新一轮“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和“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政策”。
今天下午,浙江省召开扶贫开发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据省统计局扶贫统计监测调查,2011年全省111万户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5298元,比上年增长25%,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4个百分点。全省所有欠发达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9542元,其中有十个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的县全部消除。
扶贫关键要提高当地自身发展能力
俗话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浙江省扶贫办介绍说,浙江省近年来区域发展差距在缩小,农民人群内部差距在缩小,关键是帮助他们提高了自身的发展能力。
从2008年到2011年,全省欠发达地区累计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专业合作设8852家,吸纳社员45.8万个,2011年,7349名来料加工经纪人带动95万农民就业,发放加工费人均超7000元。三年时间,还累计发展农家乐经营户4845户,营业收入超24亿元。
除了在产业带动上帮扶以外,民生保障是扶贫工作消除绝对贫困的重点。浙江省目前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家庭子女免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全省“新农合”参合率97.5%;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率100%,所有县农村低保标准都达到2500元以上。
浙江省新一轮扶贫标准全国最高
发布会上公布了我省新扶贫标准为4600元(2010年不变价),占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40.7%;估算对应的2010年农村人口约350万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0.9%。
据省扶贫办介绍,我省新扶贫标准,无论在绝对数额上还是相对比例上,都是全国最高的。从绝对数额来看,我省新扶贫标准4600元比国家新扶贫标准2300元高出一倍;从相对比例来看,我省新扶贫标准占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例比国家新扶贫标准高出1.8个百分点。
新一轮扶贫开发计划正在制定
2012年是“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最后一年,从2013年到2017年,全省范围内将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进一步扶持低收入农户实现持续普遍较快增收。
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这只是我省新一轮扶贫开发“三大计划”中的一项,从2013年开始,浙江省还将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转型发展,以及实施“山海协作助推发展计划”,发展海洋配套产业,形成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