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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拟出台停车“新规”恳请市民建言 倡导购车先考虑车位

2012-04-16 19:38    杭州网

    相关稿件:违法停车后果远不止吃罚单 还有血的教训(图)

    违法停车的背后,其实是杭州城市停车难的“顽疾”。

    杭州网记者了解到,对于有车族来说,近期有关停车的有两个好消息,一是在刚刚结束的市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向杭州市民的20112年10件实事中,向市民每年增加5万个停车泊位,其中8000个公共泊位。最新的进展是,杭州市的停车泊位,每月正以5000-7000个的速度在递增。

    二是杭州正在修订停车场库的管理办法,以期从地方法规的层面,进一步缓解停车难的局面。

    目前,杭州市解决交通“两难”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两难”办)会同市交警局,恳请市民朋友对杭州缓解“停车难”建言献策,为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支持。

    杭州将鼓励社会民间力量参与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鼓励各类停车场对外开放,鼓励以收费方式开放,并开展“错时停车”,同时积极利用待开发的地块开辟临时停车场。

    考虑到“停车问题如果靠道路来解决,最终要以牺牲通行付出代价”,对于道路停车泊位,不鼓励“专属车位”,目的是要提高流转率,进而提高使用效率。

    杭州停车难的顽疾,有数字为证:截至2012年3月,杭州老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85.1万辆,每年正在以15%——20%的规模增加,交通流量的增速达到了9.5%,与此相对应的是,道路增长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远远没有达到这些数字,有关部门对杭州所有停车泊位数据的统计,有一个从2000年起始的统计数字,是33万个。

    买车前慎重考虑车位,这个话题,也重新被提了出来。

    杭州市交警支队道路秩序处处长孔万锋,提出了一个观点:“城市居民在购买机动车的时候,已经要充分考虑到停车和道路通行受阻带来的时间成本,也就是说,今后我们在购车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停车泊位。”

    其实,在杭州市1995年颁布的《杭州市市区车辆停放管理办法》,第6条曾经规定了“任何单位或个人新购置机动车辆,事前应配备或落实相应的停车场所,不予落实的,公安车辆管理机构不予核发车辆牌证(注)。”但由于没有具体操作细则,1998年起没再执行。

    这样的做法,在邻国日本的东京得到了实施,也获得收效,在日本,买车者要先有停车位。

    在上海,去年年底提出的停车“新规”,首次倡导市民购车自备车位的理念:居民购买自用车辆,应当自备路外车位(含已经购买或租用可长时间停放其车辆的路外停车泊位)。

    网友对缓解“停车难”建言献策,可以发邮件至21206121@163.com邮箱或寄信至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808室,杭州市解决交通“两难”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收,邮编310014。

    也可以直接登录“杭网议事厅”写下你的意见和建议,杭网议事厅会将优秀建议纳入“网友好建议”,将定期上交市人民建议征集办进行筛选,纳入杭州市人民好建议年度评比表彰。“杭州网”也将定期评选热心网民和“金点子”,对获奖者进行精神和物质鼓励。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徐洁    编辑:谢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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