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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浙江”主要载体园区基地,展现科技集群的聚变力量
2010年,绍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功升格为国家高新区,成为自杭州和宁波之后的第3家国家高新区。同时,温州、嘉兴、衢州、金华和德清等省级园区升格工作顺利推进。近两年新批舟山、德清、嵊州、海宁、绍兴柯桥和嘉兴秀洲6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累计达到16家。2011年,19家高新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利税和出口为8652.7亿元、821.3亿元和262.7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3.5%、14.6%和31.6%;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和出口为3172.8亿元和97.4亿美元,分别占总收入和全部出口的36.7%和37.1%。
至2011年,累计创建了84家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其中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41家,数量比2005年底(32家)增长了1.65倍。温州市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列入国家首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2011年全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不含新批7家)产品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分别达到7932亿元、953亿元,同比增长65.4%和56.7%。全省高新特色产业基地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66.2%,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63.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占全部出口创汇的63.9%。
青山湖科技城和未来科技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集聚了一大批科研机构和高端人才,逐步成为重要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全省共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118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4家,总场地面积366万平方米,在孵企业5673家,有502家在孵和毕业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约占我省全部高新技术企业的15%。 “高新浙江”的重要保障政府服务,创新发展环境加快改善
我省近年来制定出台了《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政策。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抵扣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系列政策。2008~2011年,企业研究开发费抵扣税收优惠金额达到183.97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将达到124.8亿元,居全国第三位。
调整完善科技计划体系,科技经费重点向高新技术研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方面倾斜。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大力发展风险投资、科技担保、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十一五”期间我省为主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84项(不包括参与承担项目),累计获国家科技项目支持64亿元,均居全国第五位。2011年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518个、资助3.54亿元,立项数和经费资助数均居全国第二位。
“高新浙江”的未来做大做强,创新强省的强力支撑
大力培育发展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物联网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核电关联产业,力争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0%。
积极推动高新园区加快建设成为科技创新、科技创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服务业、高端人才集聚和现代服务业等6大特色基地,努力打造成为“智造”强区、创新与人才特区、科技新城区。充分发挥杭州、宁波和绍兴等国家高新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形成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争取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一批省级高新园区,支持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新兴产业基地,并支持有条件的省级高新园区争取升格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继续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用足用好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到2015年,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500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达2000家以上, 10亿元以上的2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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