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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博客淘宝微博 这些网络工具成了抓老赖的新武器

2012-03-29 17:35    杭州网

    杭州网讯 QQ上,一位美女的头像闪动着,葛某马上来了精神,在网络上与异性聊天是他最大的,可能也是唯一的爱好。

    30多岁的葛某是个“老赖”。之前他通过QQ,认识了孙小姐,两人年纪相当,又都离过婚,有着共同话题与经历,所以越聊越熟,后来还见了面,关系逐渐向恋人发展。

    去年葛某说他可以低价购买一幢房子,向孙小姐拿了30万,后来事情打了水漂,孙小姐想拿回30万,便把葛某告到了余杭区法院。没想到葛某先是气焰嚣张的拒绝还款,后来更玩起了失踪。葛某离婚后,与家人断了联系,自己电话又不接,怎么找到这个老赖,成了法官和孙小姐共同的难题。

    一筹莫展之际,葛某爱在网上和女生聊天这个爱好竟成了突破口,承办案子的梁法官决定,自己也注册个QQ号装成美女和他聊,看他上不上钩。

    不久,葛某的QQ里多了一位“美女”,葛某当然不会放过,马上聊了起来。梁法官说,“开始葛还是有疑心的,但为了彻底让他上钩,我推掉了4、5次他想见面的要求,特意表现出女孩子的扭捏,而且我也自称是离过婚的,让他更觉得有话和我聊。”

    一个月后,葛某完完全全上钩了,这时梁法官知道,机会来了。

    梁法官将葛某约到了咖啡厅见面,自己则早早带人在咖啡厅布守,最终,欣然赴约的葛某被当场拘留,并分期偿还了欠孙小姐的30万元钱。

QQ博客淘宝都成了抓老赖的利器

    在QQ上假扮美女的梁法官自豪的对记者说,直到现在,葛某恐怕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落网的。这种巧妙的执法手段听着新鲜,而其实,利用网络工具来执法,已成了新的趋势。不光是QQ,淘宝、博客等都已经成了抓老赖的利器。

    西湖区的杨某欠李先生连本带利共2514437元,但债务缠身的她长期租房,居无定所,法院也找不到她。

    去年12月12日,淘宝网进行年终大促销,但想要参加挣点充值满100送100的人,必须进行实名认证。西湖法院认为,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因为80后的杨某很可能是网购大军中的一员。

    在淘宝网的协助下,西湖法院根据杨某的身份证号码,顺利查到了她最近一次网购记录:1月11日曾买过东西,收货地址是翠园小区一幢居民楼内。执法人员赶去翠园小区,果然找到了正在家中睡大觉的杨某。

    另一个利用博客的案子发生在余杭区。季某未经审批开办一家饲养烈性犬的养狗场,去年3月,季某饲养的烈性犬咬伤了不慎进入养狗场的倪某,余杭法院判决季某赔偿倪某各项经济损失共18882.66元。

    这之后季某玩起了“躲猫猫”,甚至连养狗场都搬走了。

    法院考虑到季某比较年轻,有文化,有可能在网上发布其饲养的烈性犬的宣传信息。于是,承办人员上网在百度中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和其饲养的杜高犬这两个关键字,果然,季某的个人博客跳了出来。

    承办人员进入被执行人的博客后,发现博客中不仅详细地记载了季某迁移它处的养狗场新址,而且发现季某以人个人名义开设的用于经营的三张银行卡账号。经过查询,季某名下的银行卡中尚有近2万元的存款,法院当即扣划,了解了此案。

利用网络工具成了新趋势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裁决处副处长王正军向记者表示,利用QQ、微博、博客、淘宝等网络工具,已经成了法院执法,尤其是抓老赖的新趋势。

    “我们的目的是有效的找到被执行人,这包括他的人、物、行动轨迹等几方面信息,而一个人一旦上网,就肯定会留下信息,这些都可以被我们所利用。”

    以前法院想提高效率,无非是多派人手或加班加点等方式,但王正军承认,这些办法对执行效率的提升已经没多大空间。在这个信息化社会,善用网络才是王道。

    虽然有几个成功的案例,但利用网络工具成功办案的在杭州还只能占一小部分。为了推广这种新思路,杭州法院在接下来几个月内开展了执行技能大比武,鼓励大家探索新的执行办法。

    但什么时候利用网络,还要看具体问题,成功执行了两起案件的余杭法院表示,一般我们认为,年轻人用网络比较多,容易在网上留下信息,或是我们更有机会通过网络来联系他,但对一些年纪大的人,这些方法明显不太适用。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陈少思 通讯员 王莉    编辑: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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