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3月28日上午在桐庐县世纪花城小区外的商铺里,一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货车在卸货时不慎将危化品摔碎,致使有毒液体泄漏后扩散。杭州网记者第一时间赶往桐庐,详见报道《桐庐小区发生危化品泄漏事故 小区居民被疏散(图 视频)》
桐庐县环保局证实:危化品泄漏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联系桐庐县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事故未对周边小区环境造成影响。
记者从桐庐县环保局获悉,该批次危化品是属于上海平化化工公司,买家是千岛湖龙祥有限公司。目前已证实,泄漏的液体为四氯化钛,在遇到空气与水后,四氯化钛会产生氧化钛和氯化氢气体,这个氯化氢气体也就是俗称的盐酸。
桐庐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泄漏的4瓶四氯化钛液体,每瓶容量为250毫升。经现场检测,泄漏的液体未对周边小区环境产生影响。
这个小区外的云栖中路1294号到底有没有托运危化品的营运资质呢?危险化学品出现在小区附近为何没有人来管?
对此,桐庐县当地安监部门表示,正在着手调查。
危化品不能转运 只能点对点运输
记者在咨询道路运输部门后获悉,运输危化品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取得相关部门发的正规运输资质后方可以运输危化品。
交通运输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9号令,2005年7月12日发布),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作了经营细化和明确,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领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1)下列企事业单位之一: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
(2)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但自有专用车辆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同时,记者从高速交警了解到,申请危化品通行证时,相关运输单位要到就近的高速交警支队提交申请(比如,从上海进入浙江的外地车辆,一般向嘉兴支队递交申请),交警部门将对运输企业的资质、车辆情况以及运输物品进行审核,登记、备案相关信息后,然后发放危化品通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