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开车在路上却遭遇飞来横祸,该怎么算?对方是无意的话,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了?今天,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去年四月的一天,小方驾车和朋友小魏外出办事。开到石大线(笕丁路一带)时,小方突然发现前方上空出现一个汽车车轮,快速地向自己飞过来,瞬间重重地砸在了车顶和挡风玻璃上。小方立刻刹住了车,惊魂未定中发现身边副驾驶座上的小魏已满头是血,脑袋变形。
轮胎来自小吴的车。此时,小吴正开着自己新买了八个月的重型大货车沿着石大线赶去余杭。途中一辆汽车超了上来,司机向小吴按了按喇叭,同时还指了指小吴的车。小吴觉得奇怪,下车一看,发现自己大货车右后轮外侧的车轮不见了,十个车轮怎么会少了一个呢?正在惊讶时接到朋友的电话,说石大线上出事了,有个车轮在路上,小吴立刻意识到那应该是自己失踪的车轮,于是立马赶了过去。
小魏被送往医院抢救,终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经过调查认定是小吴驾驶的车辆右后轮脱落后抛落到了对向行驶的小方车子的车顶,造成了这次事故,因为各方都没有违法行为,认为本次事故系交通意外。
小魏的父母只有一个儿子,母亲还是盲人。小魏的死让二老痛不欲生,和小吴多次协商无果之后,二老把小吴以及保险公司等一并告上了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65万。
庭审中,原告方认为这次事故中小魏没有任何的过错,小方的车子也没有任何的过错,但是小吴车辆的右车轮是因为疲劳断裂才脱落的,所以小吴等被告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小吴则认为这是一个交通意外,自己的车是新买的,经常做保养,所以这个事故中双方都没有责任,因此应该由原、被告双方应该合理分担。
保险公司认为此次事故属于交通意外,小吴等应当基于公平原则承担补偿责任,这不属于保险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
三方各有说辞,法庭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