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6日是一年一度的农历元宵。这天早上,一行四人风尘仆仆地走进富阳检察院办公楼大厅内,环顾四周,神情焦急,似乎在找寻着什么。
值勤法警上前询问后得知,四人中的年轻人刘某因为交通肇事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小刘处于取保候审期间,今天是特地从山东老家赶来接受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
得知事情原委,法警立即把小刘带进该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员就小刘的案件情况进行了现场查询,并依规定对其进行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
原本,事情到此就可以结束了。但小刘在走出案管中心时,回头懦懦地问了一句:“大哥,我听说到时进行讯问我还得来一趟的,你看我从山东赶来,路途不便,是否可以今天一起办了……”
检察人员点头表示理解,一边让小刘耐心等待,一边马上向领导进行了汇报。事情虽小,但领导高度重视,在初步确定案件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基础上,要求相关科室联动,加快案件办理流程,由公诉科指定承办人当天下午就对小刘进行了讯问笔录制作,并对刘某提出的异议进行了耐心的解释。
临离开检察院时,小刘和陪同来的家人试图找到接待的法警和案管中心的干警,但最终没能和忙碌的他们见上一面。一行四人踏上了归途,感谢的话语也许只能留在他们的心中,就像这冬日的暖阳照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