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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 “对于农村消费来说,以合适的价格,买到生活需要的电器,可以说是真正得到了实惠!”
2月6日,记者从淳安县经贸局获悉,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三年来,淳安县共计82744户(次)农民受益,有效拉动了农村消费,改善了农民生活。
据了解,淳安是全省最早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县。自2009年2月1日起,凡拥有浙江省农业户口的淳安居民,凭身份证、户口本,可在经确认备案的网点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空调、热水器等家电下乡产品,并按规定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
“有了补贴政策,农民的购买积极性高涨,过去买不起的家电,现在买得起了;多年的旧家电也不再凑合,更新换代的速度更快了。”淳安县经贸局工作人员表示,家电下乡政策,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有很大促进作用。“农民能买到生活需要的电器,价格也合适,可以说是真正得到了实惠,同时,家电市场的销量也增加了。”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家电下乡”产品不仅价格优惠,质量和售后也有保障。产品标准在节能、环保、安全、耐用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享受与其他非下乡家电同等的售后服务,广大农民买了放心。
目前,全县已发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60余家,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网点直补办理率100%。
据相关统计,仅2011年,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37139台,同比增长20.5%;家电下乡销售总额9087.95万元,同比增长30.3%;补贴资金1161.10万元,同比增长23.02%;补贴兑付率94.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