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杭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召开。杭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叶明在大会上通报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2011年杭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介绍了明年的反腐倡廉的初步打算。
在谈到查办案件工作时,叶明指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突破口,特别是在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处于多发的阶段,要毫不放松地加强查办案件的工作,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
今年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687件(次),立案814件;处分党员干部717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46人,开除党籍206人,165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59万元。
叶明同时强调,在查处案件过程当中,我们一方面严肃惩治腐败,另一方面也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于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经查核后予以澄清,支持他们大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共为134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此外,我们也高度重视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对案发原因的剖析,发现案发单位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