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杭网原创>>原创新闻
五旬老人当街摔伤 状告城管要赔偿

2011-12-20 20:17    杭州网

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会有交警进行责任划分,但是如果是行人踩到香蕉皮摔倒,这责任又该由谁认定?

前些天,上城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一起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不过,这次“肇事”的不是香蕉皮,而是一滩碎玻璃。

老人摔倒 向城管要赔偿

老陈今年50多岁。2011年11月份的时候,老陈下班骑车回家,路过上城区望江立交桥下面非机动车道路时,遇到地面大面积碎玻璃异物。老陈一个没稳住,当场滑倒摔伤,身体也多处受伤流血。

经过医院诊断,老陈为左膝开放性髌韧带断伤,双手右膝皮肤裂伤。

后来,老陈把上城区城管办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老陈说,上城区城市管理办公室应该给交通参与者提供一个安全整洁卫生的路面;当路面有大面积异物危害到交通参与者道路安全时被告应该及时设立提醒和警告标志,并清除掉。

“而被告既没有及时清除掉,也没有设立提醒和警示标志,因此我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老陈表示。

城管:只承担宏观责任

庭审中,上城区城管办也明确表示不愿承担责任,他们认为,公共场所并不等同于公共道路,而且,城管办只是承担一个宏观管理的职责,至于具体的位置保洁也是承包给其他的保洁公司。

“即使老陈要维权,也应该找留下碎玻璃的事主。况且,现在也没有人能够证明,老陈受伤一定是路面玻璃导致。”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杭州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林尧 通讯员 苏仲文    编辑:李建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图库
瑰丽极光
一周国内热图
又到腌腊飘香时
禁播广告
这些大明星曾经是 ...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原创新闻 支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