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进行中
访谈嘉宾: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路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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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 “西湖申遗成功后,如何对她进行更好地保护和管理”?这是一个不断在讨论的话题。之前,杭网议事厅已经推出多期节目探讨“后申遗时代”的西湖保护之路,期间有很多嘉宾、网友都提出一个观点,建议从立法层面对西湖加以保护。
2012年1月1日,《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西湖文化景观的保护管理走上了法治轨道,也为西湖这一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杭网议事厅12月民生恳谈,特邀专家学者,为您详解《条例》,探讨“后申遗时代”杭州如何立法保护西湖。
节目嘉宾: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路江通
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法制办主任科员 程排超
西湖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主任 杨小茹
著名古建筑研究专家 仲向平
这是一部“管自己”更多一点的“法”
出台保护和管理西湖的办法条文,杭州已有先例。路江通介绍,杭州已经有了《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除此之外,还有针对古建筑的《文物保护法》,针对龙井茶的《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针对各景点公园的《杭州市公园管理条例》等等。
相比这些,《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则更为抽象和概括。“似乎对违规后的惩罚措施提及甚少”, 面对网友“朝阳西夏”的疑问,路江通的解释是,之前出台的法规已经对各类违规行为设立了相应的责任,并不需要再重复性的规定,“《条例》中没有设定法律责任,并不代表违规了就没有法律后果。
路江通说,《条例》重在提升保护的要求,这是管理部门自我加压的表现,是一部‘管自己’更多一点的法。
程排超一直参与《条例》的制定,在他看来,这部《条例》的专业性很强,而且“虚实结合”。“从法律条文上来看,它好像比较虚,但一些要求更多是在规范、完善管理者自身,比如对建设项目怎么控制,这些东西都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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